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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周斌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当时是镇长,该公司老板在镇上办企业,他找对方帮忙,对方抹不开面子。他的妻子也交代,自己并不是那家服装公司的员工,也从未在该公司上过一天班。
对于这笔钱,周斌的辩护律师认为,从它的性质和单位出示的情况说明来看,这笔钱是周斌妻子欠单位的,是欠款,不应该被认定为受贿款项。另外,律师还对一笔5万元的存单认定提出异议。
至于周斌的量刑,检方没有具体建议,他的辩护律师认为可以适用缓刑。昨天法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周斌归案,要从去年的“国企送礼清单”说起。
2014年8月5日,南京市纪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六合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周斌等30人,在2014年春节前收受中国交通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购物卡等问题。经查,“礼单”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属实,其中,六合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周斌收受10000元。
由于周斌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去年9月7日,南京市纪委研究决定对他立案调查。在双规期间,周斌交代了上述涉嫌犯罪的事实,家人退赃16.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