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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亭湖区法院一庭长强拉万元“赞助费”被停职

发布时间:2014-01-08 08:06:07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记者日前从盐城市有关部门获悉,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蔡金泽庭长因强拉万元“赞助费”被当事人实名举报,目前已经停职并被给予纪律处分。

  记者日前从盐城市有关部门获悉,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蔡金泽庭长因强拉万元“赞助费”被当事人实名举报,目前已经停职并被给予纪律处分。举报称蔡金泽为当事人执行50万执行款后,向其提出赞助法庭的要求,赞助费金额5000元。而后又一起案件中,蔡金泽再次提出5000元赞助费的要求。

  省高院的调查证实,在2013年7月以及2013年9月两起案件中,蔡金泽第一次开具5600元的发票,扣税后得到5000元,第二起案件中又索要了赞助费5000元,两笔共计10000元。亭湖区法院纪检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庭长蔡金泽为盐东法庭庭长,他出于法庭建设的考虑,向当事人收取赞助费两笔共计10000元,目前已经全部返还给当事人。该负责人还表示,为了积极应对群众诉求,亭湖法院接到群众举报后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迅速对当事庭长蔡金泽作了停职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记者了解到,蔡金泽是盐城市亭湖区首届“感动亭湖十大人物”,又是首届盐城市“知名法官”。在二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他每年经办案件高达数百件,先后荣立盐城市中院“三等功”、荣获“创优功臣奖”。
 

  原文链接:http://js.people.com.cn/html/2014/01/03/279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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