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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玉伦因亲戚举报被抓 举报者大义灭亲失去了人性?(组图)

发布时间:2014-09-13 11:05:4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殷国安  |   责任编辑:田浩
有人于是质疑涂建国的动机,并且谴责其“大义灭亲”是颠覆了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不仅认为举报者是缺乏人性,而且认为正是“大义灭亲”的理念让这些人失去了人性。

高玉伦因亲戚举报被抓 举报者大义灭亲失去了人性?(组图)

  看得出,涂建国的家人似乎没有想到“大义灭亲”这个词。但是在某种程度上也确实可以算得上是“大义灭亲”。于是有人觉得,这种“大义灭亲”就是灭绝人性,是对我国传统观念的颠覆。我觉得这种看法是不对的,社会不应该批评“大义灭亲”。

  我国的传统文化有没有倡导“大义灭亲”?有人说,传统文化只提出“亲亲相隐”。他们的论述是从中国古代开始,引用孔子的话“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为证,说明人情应该高于王法,反对“大义灭亲”才是人性,才是正宗的传统。其实不是这样的。“大义灭亲”故事的来历,就是说春秋时卫国大夫石碏为了帮助刚即位的卫桓公,设计除掉了庄公之子州吁,以及和州吁一起为非作歹的儿子石厚的故事。史家对于石碏的“大义灭亲”,却是持赞扬态度的。文章最后说,“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从春秋之后的几千年,历史上好像并没有否定石碏的议论。这就是说,赞扬“大义灭亲”也是我们的文化传统。

  既然“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都是我们的文化传统,那么,现代法律理念怎样体现这两种情况?我觉得,从总体上说,要保证“大义”即法律精神的贯彻落实,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允许“亲亲相隐”,让法律带有人情味。这里,我们可以举出前几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引起的“可拒作证”之争。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但近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和配偶。于是新闻说,这意味着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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