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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水源区被污染事件续:叫停盗采行为并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3-11-09 10:39:0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云南禄劝县就网友爆料的“昆明饮水供水水源区被污染”事件发布通报称,目前,禄劝县国土局已叫停盗采行为,经初步调查水库未受到污染,已对盗采当事人毁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昆明水源区被污染事件续:叫停盗采行为并立案调查
 
  图为云龙水库一隅。 资料图 摄
 
昆明水源区被污染事件续:叫停盗采行为并立案调查
 

  图为云龙水库检验楼。 资料图 摄
 

  中新网昆明11月9日电 (杨华伟)8日晚,云南禄劝县就网友爆料的“昆明饮水供水水源区被污染”事件发布通报称,目前,禄劝县国土局已叫停盗采行为,经初步调查水库未受到污染,已对盗采当事人毁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日前,有网友发布视频爆料称,昆明市主要水源地禄劝县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存在200多亩的非法矿区,当地矿主李某、洪某大兴土木,非法开采钛矿,原本茂密的森林被砍伐,致使多个村庄饮水困难,水源被污染。接到爆料后,禄劝县成立调查组,对视频中反应的情况进行调查。

  经调查组实地调查,该非法采矿区在撒营盘镇书西村委会树子嘎村小组山林范围,地块与中屏镇相邻,属无证开采区,且该地块属云龙水库水资源保护区与外界交界处,并不在爆料视频中所说的“云龙水库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盗采点实际开挖面积为5.6亩,毁坏林地4.8亩。盗采的钛矿计划运到中屏镇内证照齐全的昆明恒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厂进行洗选。但目前仅剥完盖土,基本完成土地平整,还未正式开采,没有对水资源保护区造成污染。

  通报称,2013年5月9日,禄劝县国土局曾到该非法采矿点进行调查,对当事人李中寿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3万元。此次非法盗采事件曝光后,11月6日,县国土局再次对李中寿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县林业部门也派出专人督促,责成昆明恒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5天内完成植被恢复等工作。

  另外,禄劝还责令昆明恒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一切矿产品生产及外运,对矿证范围内所有矿点进行排查整改。县森林公安部门将对其毁坏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云龙水库位于昆明市西北部禄劝县云龙乡、撒营盘镇境内,水库总库容近5亿立方米,承担昆明市70%的供水任务,是昆明市主要水源地。根据《昆明市云龙水库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水源保护区内禁止盗伐滥伐林木,破坏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和保护水源的其他植被;禁止采矿、采石、挖沙、取土等危害水质和堤防、护岸的活动。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11-09/54823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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