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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蓝皮书:移动媒体创新应遵循三大法则

发布时间:2015-06-25 16:37:54  |   来源:环球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振鹏
例如,网络社区早期是以匿名为其基本特征的,当人们从实名的现实世界来到匿名的网络世界时,会因为匿名而获得一种安全感,并在这种保护伞下尽情释放自己在现实世界中累积的压力。

  创新法则之二:通过“限制”求“突破”

  彭兰认为,在今天的移动媒体环境下,人们的时间更为碎片化,人们的注意力更为分散。在某种意义上,它们会成为人们使用媒体时的限制条件。移动媒体产品开发也可以“限制”性思路来与之适应,而这其中,也蕴含着“突破”的可能:

  内容上的限制

  专注于某一个(或几个)“窄”的领域(如豆瓣)甚至某一个话题(如贴吧),往往可以促进深度上的突破。

  形式上的限制

  尽管今天已经进入多媒体、全媒体时代,但是,这并非意味着任何一个应用都应该是多媒体的,把一种感官手段运用到极致,有时可以带来更高程度的满足。通过对手段进行“限制”或者说“窄化”,也是移动媒体产品的创新路径。

  在国外,将社交手段限制为图片,产生了Instagram等新平台。在中国,单纯基于“音频”或“视频”的社交平台成为近几年社交媒体的新亮点,例如专注于音频的“荔枝FM”、“喜马拉雅”,和专注于视频的“微视”、“美拍”。它们的出现表明,“听觉动物”、“视觉动物”仍然广泛存在。尽管今天是一个多媒体、融媒体的时代,但多媒体并不一定适用于任何人、任何时候。仍然有一部分用户偏爱耳朵的享受,某些题材,如音乐、语言教学、评书等,仍然有赖于音频媒体。多媒体时代如何进行单媒体的市场细分,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的问题。当然,这并非等于维持传统媒体的做法。

  形式的限制也可以表现为其他的思路。例如,知乎将形式限定为问答,从而使它的定位凸显出来。

  量上的限制

  给用户更大的空间,似乎应该是新媒体产品追求的目标,但有时反其道而行之,却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

  例如微博有字数的限制,微视、美拍等有视频拍摄时间的限制,这样的限制,反倒使得技术门槛、参与门槛进一步降低,人们参与的频率、持续度会因此而增加,从结果上来看,是带来了更大程度的解放。

  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数量的限制,促成了媒体内容的“萃取”与用户注意力的“聚焦”,也有它的意义。

  创新法则之三:让业余的“被专业化”

  彭兰解释,美图秀秀、美拍等产品近年来风靡一时,即使用户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也可以瞬间成为图片美化或视频剪辑的高手,这些产品给我们的启发是,不要试图要求每个用户都有专业的背景,但要用工具让他们变成高手,让业余的用户快速“被专业化”,这是未来产品开发的一个重点。

  当今天的用户普遍参与到内容生产过程中,成为新媒体的生产主力时,如何通过产品中蕴含的技术与机制,来提高用户内容的专业表现力与水准,应当成为产品创新中的重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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