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故意杀人
从轻判处缓刑
今年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少女妈妈杀婴一案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小甲,小甲本人自愿认罪。而她的辩护律师则希望,按照过失杀人罪对小甲定罪量刑。
辩护人称,小甲认为婴儿已经死亡或可能已经死亡,才将婴儿遗弃,最终导致婴儿死亡。当时小甲年仅18岁,生下婴儿时处于极度惊恐、慌乱之中,随后作出的行为符合过失的主观心态。
18日,广州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小甲在认为婴儿已经死亡或者可能死亡的时候,没有采取任何试图挽救的措施,反而用衣物缠绕婴儿的脖子,并将婴儿扔进垃圾车里,其行为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考虑小甲的犯罪动机、实施手段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等各种因素,法院认为小甲的故意杀人行为属于犯罪情节较轻。最终判处小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专家呼吁关怀未婚妈妈
用法律思维考虑问题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表示,少女妈妈杀婴案有高发的趋势,近年我省妇联信访维权系统受理的涉及末婚生子的案件约有200宗。
杨世强介绍,此类案件让人痛心不已,妇联经过调研,已经在多个层面提出了建议。
首先,此类事件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折射出性安全、性健康、性教育、以及与性有关的法律法规没有很好的跟上。这提醒家长从小就应该对孩子有一个性安全的教育。
第二,对于陷入困境又束手无策的女孩,人们要多一点宽容,不要在社会上给她们巨大的压力。“发现问题要多一点关怀,不要把她们推入绝境”。
第三,应该提醒所有的未婚妈妈,要让她们明白,怀孕这个事情,可以换个角度看成法律事件更为妥当。要让她们有法律意识,明白法律对非婚生育是有明确规范责任和后果的。“用法律思维来思考问题,一定要让女孩子明白,杀婴弃婴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