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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丈夫无主见怒诉离婚 返还彩礼钱一万五(图)

发布时间:2014-07-10 09:29:3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章程  |   责任编辑:刘诚悦
由于两人同居住期间经常发生争吵,丈夫阿金做事没有自己的主见,就连行房事都要向父母汇报,阿兰遂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始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由阿兰酌情返还1 5万彩礼。

  2011年,阿兰与老乡阿金经人介绍认识,次年12月两人登记结婚。据阿兰诉称,由于两人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差,婚后双方性格不合,两人共同居住期间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丈夫阿金做事没有自己的主见,就连行房事都要向父母汇报,她对此无法忍受,故结婚不到1个月就外出打工至今。阿兰认为她和丈夫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无法继续共同生活,遂诉请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妻子的离婚诉求,阿金并没有表示反对并挽留妻子,他称只要妻子愿意返还结婚时的彩礼就同意离婚。

  始兴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阿兰与阿金经人介绍结婚,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后便分居生活,双方仅共同生活了不到1个月,没有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庭审中阿金亦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阿兰诉请离婚,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由于阿兰与阿金共同生活时间短,阿金婚前给付阿兰的彩礼导致阿金生活困难,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应由阿兰酌情返还1.5万元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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