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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一驾驶培训公司非法占用农田作教练场

发布时间:2013-08-30 17:47:44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昨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这宗全市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阿金(化名)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被告人获1年徒刑

  非法占用4800.6平方米基本农田作教练场,造成土地严重毁损。昨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对这宗全市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阿金(化名)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7万元,其中包含144018元的行政处罚罚金。

  据了解,40多岁的被告人阿金是中山市某驾驶培训公司经营者。2011年8月开始,其未经批准就擅自占用中山市横栏镇宝裕村一处农用土地4800.6平方米用于兴建某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教练场,造成该土地严重毁损。经认定,上述土地属于基本农田。

  去年3月19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4800.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按非法占用土地面积4800.6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44018元。之后,阿金对上述土地进行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144018元。今年1月10日上午,公安人员在上述教练场将其抓获归案。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阿金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损,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另外,阿金已将占用农用地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理,符合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遂作出前述判决。


  原文:http://kfq.ce.cn/kfqsy/tsdc/201308/30/t20130830_10674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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