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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2015年前市县晒三公

发布时间:2013-07-11 08:10:16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如增加,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原来合二为一的公车购置和运行费,须拆分为购置费、运行费两个“子项”。2015年前,全国市、县级政府争取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 观点

  “三公”公开亟待制度化顶层设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基层政府之所以很少公开“三公”费用,原因复杂。“一方面,基层政府跟百姓接触比较直接,如果晒三公,哪些费用不真实,百姓容易甄别,这给基层政府带来了压力。另一方面,来自上级政府的接待费、摊派费等,也会给基层政府三公公开带来阻力。”

  一直关注“三公”公开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说,从2011年科技部首开中央单位“三公”公开先例算起,“三公”公开已经走过了3年,“中央单位晒三公,越来越细化,越来越规范。例如,今年一些单位公开了出国具体人数”。

  但叶青认为,“三公”公开从中央单位到覆盖至基层政府,亟待制度化顶层设计。“3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概念、界限还有争议。例如,执法车辆算不算公车,该不该纳入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经过3年探索,已积累了大量实践经验,现在亟待制度化顶层设计,解决争议,明晰三公公开的具体内涵和界限。”

  ■ 九大公开领域

  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明年全面公开

  1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2 推进“三公”经费公开

  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3 推进保障房信息公开

  2013年,所有市、县级政府要公开保障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地级以上城市,要公开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的政策措施。

  4 推进食药安全信息公开

  做好重点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公众尤其关注的问题,公开重点治理整顿的相关信息。

  5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明确相关要求,指导全国环保部门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

  6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2014年,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

  7 推进价格收费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民生领域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工作。

  8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信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行阳光征收。

  9 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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