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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份有望入选第二批司改试点(图)

发布时间:2015-01-17 10:02:1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杨振鹏
据悉,目前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名单中,部分省市的方案已获中央批准,还有部分省市的方案在报批过程中,按照计划将在今年上半年陆续启动。

  云南省高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根据云南省委政法委的部署,云南省高院已确定昆明、普洱两个中院及其辖区西山、寻甸、思茅、景谷四个基层法院为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同时,云南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接近此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权威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和云南省同批进入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的省份共有12个省市。除云南外,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宁夏、贵州都分别入围第二批试点省份的大名单。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安徽、山东、江苏三省已经分别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参与了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的征求意见工作。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实际上,虽然中央确定的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只有6个,但是贵州省的起步也比较早,它的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已经逐步赶上了第一批试点省市,第一批试点也被媒体称为“6+1”。

  对比两轮司法改革试点的选择,陈卫东分析,第一批6个省市的选择更注重地域性,比如,第一批入围的上海市是作为直辖市的代表,广东和海南代表华南地区,青海代表西部地区,吉林代表东北地区,湖北代表中部地区。而第二批试点省市则是在第一批的基础上进行完善。黑龙江入围后,东北地区有两省进入到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中。华东地区新增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和福建,这意味华东地区除江西外所有省市都入选司法改革试点。同时,西部地区新增宁夏、云南、贵州,两批共有四个省份入围。重庆则是继上海后第二个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直辖市。

  陈卫东认为,从第二批试点省市的选择看,基本上是在第一批试点省份的地域基础上扩充,让每一个区域的试点省份扩充到两到三个,这对于未来区域内其他省份的司法改革更具有借鉴意义。

  【改革方向】

  云南下月启动试点 确定4大任务

  部分省市改革试点方案已获批,还有部分省市的方案在报批过程中。

  目前,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的改革仍在进行中,本轮改革主要包括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和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四个方面。

  与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相比,第二批司法改革试点省市的改革内容是否会有所变化?

  上述接近此轮改革的权威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从目前来看,第二批12个省市的司法体制改革仍然在第一轮试点的改革框架下进行,至于是否会有一些创新性的改革,还需要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发掘,并报中央批准。

  去年12月份,云南省高院方面称,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云南省高院出台了《云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应的20余项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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