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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江苏检察机关切实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3-08-25 19:37:13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   责任编辑:DH019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检察院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融合,带着5个方面8项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访民情、听民声、解民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文/李昌桂)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检察院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融合,带着5个方面8项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访民情、听民声、解民意,充分掌握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所需所盼。

  6月8日,江苏省检察院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清单》,为民办实事清单十项内容分别是:组织开展“护薪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力度;依法严惩粮食购销领域、涉农项目建设、惠农资金补贴等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受贿等腐败犯罪,助力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创新发展检察护航”行动计划,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巡回检察在行动”活动,推进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推动建立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工作;组织开展噪音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检爱同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活动;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

  检察为民办实事,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 “浦江经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融入检察工作的务实之举,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分工职能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制定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明确任务重点、计划进度、推进举措、完成时限,努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办到群众心坎上,从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找准服务大局切入点,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江苏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大讨论, 广大党员干警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把握护航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以打造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发力点,全力服务保障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部署开展“创新发展检察护航”行动计划,进一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探索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释放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今年以来,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案件441件,其中受理审查逮捕84件125人,受理审查起诉357件1064人。部署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企业合规检察监督,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规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努力为“企业敢干”贴心护航。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组织开展“护航安全发展、守护民生底线”专项活动,会同省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批捕、起诉和检察监督工作,防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出现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问题,帮助企业合规整改,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实际行动做群众利益的忠实守护者。

  江苏省检察院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讨交流会,广大党员干警一致认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谋事创业的根本价值追求,勇于担当作为,加强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部署开展“护薪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针对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维权困难的实际,运用法律手段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劳动者薪酬权益。依法严惩粮食购销领域、涉农项目建设、惠农资金补贴等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受贿等腐败犯罪,认真按照已出台的《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全力保障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的意见》,预防和减少涉农惠民方面的职务犯罪,确保中央“三农”资金真正惠及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建立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工作,为特殊群体依法维权“撑腰”。

  2023年1-7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保障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退役军人等各类特殊群体权益案件3548件。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风险化解工作,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江苏省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千万工程”“浦江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从改进工作作风做起,坚持重心下移,拓宽服务渠道,在法律服务、矛盾化解、司法救助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打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部署开展“巡回检察在行动”活动,进一步推进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保障在押、在矫人员及亲属合法权益。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违法现象发生。部署开展噪音污染专项整治,已先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静音护考”专项监督行动,督促生态环境、公安、城管、住建等相关噪声主管部门对扰民扰考问题进行源头整治和末端防控,为中、高考期间营造安静祥和的应考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现噪声污染问题线索771件,初步调查后立案482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61份,开展磋商130件,组织公开听证39件,在办案中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推动难题有效解决。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司法救助机制,做好因案致困、致穷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工作,确保检察环节困难妇女儿童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群众心坎上。

  同时,省检察院部署开展“检爱同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活动,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已开展系列活动512场,检察开放日活动113场。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江苏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9-2022)》。全省检察机关强化融合履职,会同相关机关单位、社会团体联合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宣传,加强协同保护,携手各方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附:江苏省检察为民办实事十项清单

  1.组织开展“护薪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加强与省人社厅等部门沟通协作,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责任部门:省院一部)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力度,开展危害安全生产犯罪类案研究,探索安全生产领域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责任部门:省院二部)

  3.依法严惩粮食购销领域、涉农项目建设、惠农资金补贴等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受贿等腐败犯罪,助力乡村振兴。(责任部门:省院三部)

  4.组织开展“创新发展检察护航”行动计划,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探索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责任部门:省院四部)

  5.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责任部门:省院九部、四部)

  6.组织开展“巡回检察在行动”活动,推进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保障在押、在矫人员及亲属合法权益。(责任部门:省院五部)

  7.推动建立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加强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工作。(责任部门:省院六部)

  8.组织开展噪音污染专项整治。(责任部门:省院七部)

  9.组织开展“检爱同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系列活动。(责任部门:省院八部)

  10.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确保检察环节困难妇女儿童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责任部门:江苏省检察院第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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