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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4+”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3-03-15 14:20:54  |   来源:中国网·美丽常熟  |   作者:赵旖  |   责任编辑:DH010
常熟市司法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立足民生民情,多措并举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网·美丽常熟讯 常熟市司法局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立足民生民情,多措并举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法治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线上+线下,形成齐头并进宣传态势。强化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促进形成共识,发挥新媒体宣传矩阵作用,在“常熟司法行政在线”“常熟普法”等官方微信、抖音号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专栏等普法宣传内容,面向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知识问答、意见征集等互动活动,全面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反映一线维权动态。利用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阵地优势,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面对面”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以案释法等方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法律知识熏陶,切实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辐射范围和集成效能。持续深化送法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力度。

  普法+执法,营造协同共治良好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合市场监管局、消保委、融媒体举办“3·15”大型主题纪念活动,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邀请消保委成员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行业、企业代表共同参与,活动包含公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曝光违法案例、开展企业自律宣言等内容,通过宣主题、树典型、强信心,推动营造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良好氛围。组织相关行业协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宣讲常见的消费者侵权方式及侵权面临的处罚,对企业员工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帮助企业规范合同细节、指导制定发生消费纠纷后企业的处置预案,规避日常经营中可能出现的消费者维权法律风险,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保障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热点,确保消费普法精准适用。开展重点人群领域消费普法基层行活动,聚焦食药安全,商品质量、价格等重点领域,关注未成年消费者、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等重点人群,着眼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重点问题,以法治评弹、法治民歌、法治故事会、法治大讲堂等消费者“听得懂”“听得进”的方式普及消费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法治教育,增强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维权能力。加大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宣传力度,针对消费热点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引导消费者主动规避消费陷阱,强化维权意识。

  坐堂+上门,有效提升消费维权实效。畅通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发挥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点作用,通过律师定期值班,及时接待来访群众,解答消费维权咨询。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组织网格员、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开展消费纠纷全面排查,通过上门调解和法治宣传,主动介入,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完善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等担任调解员,参与人民调解,丰富消费纠纷调解形式,多元化解纠纷,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文/赵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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