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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犯罪嫌疑人无罪辩解必须高度重视

发布时间:2015-07-05 06:18:1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蒲怡然
《意见》要求,各级公诉部门要强化当庭指控证实犯罪工作。要强化当庭讯问,合理选择运用解释性讯问、追问等方式,把握主动,从容应对;强化当庭询问,当庭示证,当庭质证。

  图片来自网络

  最高检日前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庭前审查,对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必须高度重视,还要强化当庭指控证实犯罪,全面提高出庭公诉质量。

  《意见》强调,各级公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庭前准备工作。要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持介入范围适当、时机适时、程度适度原则,引导侦查机关(部门)完善证据链条和证明体系。要加强庭前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必须高度重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及时补正瑕疵证据。要有效运用庭前会议解决争议,重视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意见;对辩护律师提出的执业权利受侵犯情况,要积极查证并监督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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