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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判了一起涉毒案件,两男两女都是“瘾君子”,他们分别因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等,被判处死缓到有期徒刑15年不等。
两名男被告人分别是龙真、刘业春,分别都是湖南省农民;两名女被告人分别是曾丽红、邓莉,是湖南省农民和重庆市无业人员。四人案发前均吸毒。
法院查明,2013年12月,有人找邓莉购买毒品,邓莉找到曾丽红,曾丽红又联系李某(另案处理)。李某随后让龙真为其寻找毒品货源。龙真遂要求刘业春将一批毒品从湖南省常德市运往北京,并向刘业春提供700元作为路费。
刘业春于2014年1月10日,携带大量冰毒从湖南乘坐长途车,次日抵达北京。龙真从刘业春携带的毒品中取出部分毒品交给李某,剩下的让刘业春带到龙真的表弟家。当日,警方在龙真的表弟家将刘业春查获归案,当场起获其所携带的剩余冰毒942.86克。龙真亦于当日在附近被抓。
李某拿到龙真给的毒品后,于2014年1月11日,与曾丽红、邓莉到一个酒店,欲向当初找邓莉求购毒品的人贩卖。几人当日均被抓,民警当场起获冰毒206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