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说,待公交车行驶一段路时,被告人王世潮大爷就用右手拉开别在腰带上的手榴弹,“嘭”一声,手榴弹爆炸,从王大爷的腰间先后掉下一块圆铁,一块木头柄。所幸,最后炸弹没响,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后来,王大爷就被乘客控制在公交车,并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
12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老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爆炸罪罪名及事实没有异议,说的话也很少,情绪很是低落。他后悔地说:“我当时太冲动了,就想和司机同归于尽!”原来此前他坐车时,司机停车离站台有5米远,让他下车不方便,事后他还拿石头砸坏了公交车玻璃,一直怀恨在心。
其辩护人则以王大爷年逾75周岁,系初犯,残疾且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未遂,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向法院提出法院从轻、减轻其刑事责任,或适用缓刑的意见。
此案,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