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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一小科长60万公款买豪车的底气从何而来

发布时间:2013-02-23 10:20:11  |   来源:人民网江苏视窗  |   作者:  |   责任编辑:
据近日的南京媒体报道,该市高淳县商务局的副局长魏某,用公款买了辆售价高达60多万元、排量3.0升的奥迪A6L豪华型公车。
  一个多月前,在南京市刚刚推出领导干部改进作风的“十七条”时候,本网就对其中公车使用的相关规定能否落实深表担心,刊发评论的题目就是“公车使用,检验南京‘十七条’的试金石”。当时,在南京公布“十七条”的第二天,该市某街道的城管大队长把“城管执法车变成私家车”被媒体曝了光。结果,该大队长被“停职罚薪”。但是,在“敏感时期”对“撞在媒体枪眼上”的处罚,终究代替不了制度和执行力的完善。

  这不,也就在一个月刚过的短短时间内,南京又有基层副科级干部“摊上大事了”。据今天的南京媒体报道,该市高淳县商务局的副局长魏某,用公款买了辆售价高达60多万元、排量3.0升的奥迪A6L豪华型公车。

  相比一个多月前城管大队长“私车公用”一事,高淳县这位副局长违规的性质不知要恶劣多少倍。其一,按照规定,不用说他这个小小副科级的县商务局副局长,就是高淳县的书记县长,甚至再上到省部级干部,都绝不允许用公款买如此高档豪华的车辆;其二,同样根据国家规定,除了省部级干部及以上干部有资格配专车和相对固定工作用车外,其他干部都无权享有“专车”待遇。也就是说,这位副局长连“固定用车”都是违规的,更别说超豪华专车。而一般的公务车标准只能在18万元以内,批量也不能超过1.8升。其三,该局长还兼任水产市场的董事长,官商通吃,更是严重违反相关规定,错上加错。

  不过,这位“严重违规”的高淳县副局长似乎并不以为超标买豪车就“摊上大事了”,反而义正言辞告诉记者“弄辆破车形象不好”。小小副科级,为何会耍如此“派头”而不觉为过?关键就在当今干部队伍中追求奢靡之风已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国家规定,省部级才有专车,现实却是科级股级配专车的比比皆是;国家规定普通公务用车不能超过18万元,而现实是,有几个机关单位的公务用车不在18万元以上。在这方面的“红头文件”等于空文一张的“大环境”下,这位副局长的所谓“委屈”就不难理解了。平时“法不责众”,现在他成了“靶子”,小小副科级能服气吗?

  但是,任何反腐败的举措,都不能因为“违规者众”而网开一面。向腐败行为的妥协,实际上就是对人民犯罪。这是滥用纳税人钱和公共财富,为少数官员阶层的特权服务。这个“网”不仅不能开,而且还应该不断收紧。这方面已不再是“民之所呼”,而且正在成为新一届中央反腐的具体行动。今天就有媒体报道,工信部等部门准备在今年两会后,把公务车采购标准油现在的18万元降低为16万元。

  对公车的管理,中央在行动,南京怎么办?改进工作作风,老百姓“不看广告看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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