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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捞尸者挟尸要价 家属须给红包才运尸上岸(组图)

发布时间:2014-03-14 08:06:47  |   来源:北方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成都现捞尸者挟尸要价,捞出水面尸体被绳子绑着拴在桥墩上,家属须给红包才运尸上岸。打捞公司称这是行业规矩,通常打捞人只负责将尸体捞出水面,如果要运上岸就要包红包冲冲喜。

  就是这样一个举动,引起了死者父亲的不满。

  “他们把我儿子那么挂着,也不运上岸,还问我们要红包,说不给就不管了。”站在桥上目睹了整个搜寻过程的刘升,见到儿子的尸体被绑在桥墩上,迟迟不运上岸,他认为捞尸人是在“挟尸要价”。

  刘坤的两位姑姑说,她们听到“蛙人”开口要价:“他们喊再给5000元,要包红包,不给就不捞了。”

  有目击者告诉记者:“家属没答应给,蛙人就开着空船,回到岸边,尸体就那么拴在桥墩上。”

  当船靠岸后,刘升夫妇没有看到儿子的尸体,一番争执后,刘升说,他答应封红包后,打捞者才将船开回,把儿子的尸体运上岸。

  记者调查9年捞尸30余具

  如今行业“大不如前”

  捞尸公司,作为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业,它本身也颇为秘感。这里面,是否真的存在如黄飞虎所说的,存在一定行规?

  记者联系到一位成都相关行业的彭先生,据他所知,成都没有专业的打捞公司,但重庆则有上百家,蛙人’分布在成都各区县,一旦有需要,我们会联系成都的蛙人立即赶过去。”

  成都也有捞尸人 收到钱后开收据

  彭先生介绍,打捞尸体是风险行业,如果打捞费只有一两千元,是不会有人愿意做的。通常,打捞费用都分成两部分,如果没有打捞上,只要8000元,打捞上的话,则要1万5千元。彭先生说,“算是行业内的大家自己定的标准吧,不会优惠。收到钱后,我们会给他们开收据,但不会提供发票。”

  除了不接受议价外,彭先生还有一项原则:只将尸体捞出水面,绝不抬上岸。他说,这是他们的行规,“有忌讳,尸体捞上后,家属或朋友自己抬上岸,我们是不会碰的。”他说,虽然有红包能冲喜一说,但他从来都不这么做,“就算给了红包,也不想运上岸。”

  除了把捞尸当作事业的打捞公司外,在沿江一些地区,更多是一些不怕晦气的渔民扮演着捞尸人的角色。不久前,记者走近了这个群体。这群捞尸人因神秘、机警,又被当地人叫做“水鬼”。在他们之中,祝二(化名)捞尸已有9年,至今从江中捞起过30余具尸体。“我们不会把尸体拉到船上,只会用绳子套着在江水中拉着走,直到拉上岸。”祝二说。

  谈报酬三千到上万元不等 但一声感激更珍贵

  “捞尸”的市场价究竟是多少?究竟是利益驱使还是同情心使然,让为数不少的泸州渔民,愿意做这个“晦气”的工作?

  知情人士透露,打捞的价格并没有定数。一般情况下,打捞前,渔民会和家属商量,甚至有时他们会根据对方的经济情况而临时“要价”,有时上万元,也有两三千元,或者更低的。祝二和别的“水鬼”不大一样,他帮人捞尸大多不收酬金。“捞尸只是捕鱼、养鱼收入的一点零头。”祝二说,看到尸体上岸,能够入土为安,家属的一声感激,很多时候比金钱还要珍贵。

  谈前景 遇到意外多找警方 职业打捞几无可能

  袁丁,是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的一名资深法医,他每天主要的工作,就是负责处理江面上的浮尸。他说,现在这一带已经没有一个职业捞尸人了。像祝二一样的“水鬼”,捞尸对他们来说,最多算份副业。

  不过现在,渔民和家属“私下寻人”正在不断减少,长江上的秩序正越来越规整。袁丁说,第一是因为长航泸州警方在泸州知晓度的提高,一旦有亲人落水,家属第一反应是报警,警方的及早介入能减少渔民捞尸的情况发生。第二是近来水上民警和各地派出所的配合紧密,一旦发现浮尸,地方派出所会直接通知水上警察,信息畅通,自然减少了其他人让“挟尸要价”钻空子的机会。当然,面对性质恶劣、无理取闹渔民的惩罚愈加严厉,也是一个客观因素。

  打捞人说红包只为冲喜 每人只收了40元

  “我们做这一行的,有忌讳,一般只负责将尸体捞出水面,后续运上岸之类的,都是家属做的。”黄飞虎自称入行3年,他说,在和刘升签协议前,他们已经议好价,也事先提醒过,如果要运上岸,是要收红包的,“我们也没说要包多少,只是讨个红包图吉利,我们有讲究,捞上尸体后,封个红包能冲喜辟邪。”

  黄飞虎说,当两名“蛙人”空船回到岸上时,迎上了刘升一拳,双方发生争执,扭打起来。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有人说,“天气这么冷,人家跳下去给他捞人,连声感谢的话都没有一句。”也有人说,还是该从人性出发,先将人捞上来再谈钱。在七嘴八舌中,刘升还是答应封红包。

  最后,尸体被运上岸,捞尸者也收到了刘升封的红包,每人40元。加上第一天的4000元打捞费,几位捞尸人收到了2万2千元打捞费。随后,22岁小伙刘坤的尸体被送往殡仪馆。过不了多久,刘坤就能入土为安,但这两天的经历,不仅让刘升一家心中不悦,就连捞尸人黄飞虎一行人也觉得委屈。

  新闻链接

  大学生见义勇为遇难 捞尸人“挟尸要价”

  近年来,关于捞尸纠纷的新闻远不止这一起。

  2013年9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两名中学生在厚街沙溪水库不慎溺亡。在联系捞尸队的过程中,学生家长怀疑捞尸人坐地起价,拒绝付钱,双方引发了纠纷。

  2009年,湖北省荆州市3名见义勇为大学生不幸遇难,其遗体在打捞过程中出现的“挟尸要价”场景刺痛了人们的神经,这一事件也让捞尸这一特殊职业走进公众视野。实际上,捞尸很早就已在黄河和长江沿岸出现。从目前来看,我国在打捞遇难者遗体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机构或者设置,多数为民间行为。这些民间捞尸人或者打捞公司有无执业资质、营业执照,都并不清楚。

  专家建议

  行业混乱应加强管理

  面对溺水者家属的求助,从事捞尸的人们,是应先议价再打捞,还是以人文关怀为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胡光伟说,作为这样的民间打捞公司来说,盈利可能是第一位的,“要求他们只做公益善事,是不可能的。不过,溺水者家人已经很悲痛了,打捞人也该多换位思考一下,打捞费是要收的,毕竟成本在那里,但不要收得太过分。”胡光伟说,目前来看,打捞尸体这个行业很多东西都不太规范,收费和管理也比较混乱,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

  对于捞尸者所说的行规“只捞出水面,不运上岸”,胡光伟认为,既然已经将尸体捞出水面,运上岸是顺手的一件事,“如果真的存在行业忌讳,他们也该事先说清楚。”

  原文链接: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14/03/14/0117447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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