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媒体前一天爆出的“中石化入职一年研究生受贿6万元”的事件,文中涉及的中石化下属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昨天作出回应,称坚决支持依法严惩受贿研究生,同时否认了公司内部存在所谓的“索贿受贿”行规。不过在此前当事受贿员工在庭审时曾表示确实存在这一“行规”。
否认“行规” 称是乔红程索贿
中石化是昨天在其官方微博“石化实说”对此事进行回应的,并以“乔某”来称呼前一天出庭受审的乔红程。微博中表示,对乔红程个人索贿受贿的违法行为十分愤慨,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理念和规定,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同时表示,乔红程索贿受贿系个人违法犯罪行为,其在庭审中所说“行规”绝不存在。
中石化还在官方微博中介绍,乔红程2011年底开始参与某中石化外部炼油项目的动设备采购工作。该项目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设计、施工以及采购服务工作。在该项目中的化验室气流控制系统采购过程中,乔红程在业主没有审批通过形成决标结论的情况下,向上海某公司透漏其综合评审第一名的信息,并向该公司索贿人民币6万元。
称招投标流程规范严密
尽管中石化一直强调整个招标过程合规,不过当事人乔红程在此前的庭审中则表示,他在参与一项工程招投标后,一家中标的上海企业找到了他,要按照行规给他三个点的回扣,即6万元好处费。这一“行规”的说法也引发了外界对于中石化招投标工程的质疑。
中石化表示,乔红程在整个采买过程中负责和供应商进行直接联系,并完成一些基础性工作,并不作为评审专家对评标结果发表意见。在该项目化验室气流控制系统采购招标过程中,上海某公司通过技术评审排名第一,商务评审因报价最低也排名第一,最终通过综合评审被拟定为中标单位,整个采购过程业主均派人全程参加,公司效能监察组也全程监督,采购程序完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