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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山上滚落石块砸伤骑车男子 公路管理局赔偿6万

发布时间:2015-01-03 14:25:04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王裕奎  |   责任编辑:周璇
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公路管理局担责三成,赔偿男子6万余元。因为一男子下雪天骑摩托车正常行驶,被路边山上滚下来的大石块砸中右腿构成伤残。

  而原告刘强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在雨雪天气情况下,山体会存在滑坡及坠落石块的可能,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但因其疏忽大意未能预见,其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五莲县法院判决被告某公路管理局承担30%的责任,赔偿原告刘强6万余元。宣判后,公路管理局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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