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下属微信群骂人 起诉索赔4万
因原来的下属张女士在员工微信群发布对自己侮辱性的言论,2015年8月,魏女士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女士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余元。
魏女士诉称,2015年6月16日,她入职某酒店,担任酒店总经理一职。
2015年2月2日,张女士入职该酒店,受聘营销主管。因张女士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经试用认为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于2015年7月17日与其解约。
魏女士称,张女士在接到通知后表示不服,并对她心存不满,随后通过各种方式对她进行辱骂、威胁以及人身攻击,并多次在员工微信群(该群内共26人)发布对其及家属的侮辱性言论、恶意捏造影响夫妻关系以及影响公司同事关系的谎言。
魏女士认为,张女士的行为对她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对其名誉权、夫妻感情、家庭生活以及正常工作均造成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