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法庭审理认为,被告奶牛公司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代某被狗咬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代某在去被告院墙处小便时不慎被狗咬伤,其自身对拴养的狗没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存在一般过错,应减少被告的赔偿责任。
男子小便被狗咬命根险被叼走 卖玉米秆排队过磅致十级伤残
墙边撒尿,却被一条拴着的狗咬伤。近日,华县法院杏林法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饲养人因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审被判赔偿被咬伤者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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