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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强制带薪休假备受争论 不按规定休假不能评劳模?

发布时间:2015-08-08 13:07:33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修丽
中国高层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为推进政策落实,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细则。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休假与评优挂钩“强制性”引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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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评论据此指出,按照条例规定,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不休假,是法律所允许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地方没有权利剥夺此类劳动者评优评先的权利,地方规定不能与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相冲突。在实际执行中,“不休假当不了劳模”这样的规定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休假与评优挂钩具有制度善意,但同时这一规定也面临着法律困境。

  针对兰州强制推行带薪休假的举措,兰州大学社会学副教授焦若水也评价称,在当下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兰州强制推行带薪休假体现了政府落实法治的决心,值得借鉴。但在实施过程中,应强调法治手段,而非行政命令。

  专家:落实带薪休假尚不可“一刀切”

  那么带薪休假是否可以在所有地区强制落实呢?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带薪休假1995年就已经进入《劳动法》,所以其法律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带薪休假未来落实情况肯定会越来越好,但是不可能在短期内实现,在全国‘一刀切’强制落实目前不现实。”

  刘思敏强调,中国社会现在还没有到普遍落实带薪休假的阶段,相比于带薪休假的权利,《劳动法》中规定的“不得强制劳动”、“不得强制延长劳动时间”、“不得克扣工资”、“不得不为劳动者上保险”等更基本的劳动者权利还不能完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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