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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男童掉落窨井身亡 事发后连夜补盖水泥板

发布时间:2015-08-06 09:16:02  |   来源:中国台湾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修丽
这至少是今年暑假上海发生的第6起儿童意外身亡事件。窨井上盖了几块薄板,小男孩在上面蹦蹦跳跳时突然掉下去了,1个多小时后,男童被从五六米深的窨井内打捞出来,紧急送医。

图文无关

  [新闻纵深]

  施工道路的窨井安全管理由谁负责?

  市政协委员表示,道路施工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施工道路上的窨井安全管理,应该由哪个单位负责?记者从宝山区水务局给排水部门获悉,肇事的井盖管道产权属于上海市排水公司,但由于道路是在维修、建设中,因此管理维护责任应该临时归属于道路施工单位。

  “如果是公开道路,井盖缺失,就应该属于井盖的‘主人’来管。但因为修路,需要临时性移开井盖,那就应该由施工单位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宝山区水务局给排水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路段的道路施工属于边施工边通车,据其了解,事发时,家长带着孩子将车停到通车一侧后,自行穿越了警示隔离栏。

  该工程的施工方康源市政的现场负责人陈先生表示,他们只负责修建道路,窨井的修建与他们无关。“窨井是排水公司负责的,这些安全措施问题与我们无关。是小孩父亲为了送货方便,剪掉了当时的铁丝强行闯入。我们是全部围好的,但老虎钳一剪就开了”。

  对于周边住户质疑隔离栏是事发后增加的,陈先生随即挂断了电话。

  市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殷啸虎认为,此次事件中,道路施工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道路是在维修,但井盖本身是存在的,道路维修过程中如果需要对井盖进行移动,也应该安装必要的保护、警示设施,比如护栏。道路维修完毕后,再将原有井盖装回,简单用一个木板盖住,显然是有安全隐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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