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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好催泪
7月8日
阿姨,您是好人,谢谢您,我找到工作了,我没钱吃饭,我可以找您借100块吗,以后发工资还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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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愿意借我就打我卡上可以吗?
令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十多天后的7月8日,李某再一次挤进火锅店里,并偷走吧台内价值2000元的五条香烟。毫无意外,李某再次留下纸条。
李某在留言里说,自己已经找到了工作,不过却还是没有钱花。另外,他还留下自己的银行卡号,并称“您是好人,我没钱吃饭,你打100元在我卡上,我以后还你。”
由于损失较大,刘女士选择了报警。她将监控视频和李某留下的银行卡号交给警方。渝北区公安分局双凤派出所民警通过银行卡号,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7月31日,警方在网吧内将正在打游戏的李某成功抓获。
8月1日,李某因涉嫌盗窃被渝北警方刑事拘留。
李某第三次留言的“真迹”。
泪知沙:以为自己是励志侠盗,电影看多了吧,就是贪得无厌。
Cold最美不过初见:被这小偷蠢哭了。
陈华华Miranda:总有些人想不劳而获。
猫三三:史上最有情怀的小偷,鉴定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