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网恋高富帅(图片来自网络)
李父母认为,罗晨的欺骗行为是导致李茜轻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起诉要求罗晨承担80%的责任,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78万余元。一审判决罗晨承担30%的责任,赔偿26万余元。双方均不服并提出上诉。
上海一中院二审开庭期间,李父母坚持认为3月25日当天,罗晨是违背李茜意愿,用胁迫的手段,将李茜绑架带走。而27日,罗晨明知李茜站在楼顶有轻生可能,却未及时救助或报警,存在过错。
罗晨则称,当时是李父不同意报警,并坚持要女儿打掉孩子,而李茜与罗晨是真感情,罗晨在办离婚,两人都想把孩子生下;同时表示其最多从道义上补偿李父母5万元。可是双方对各自的说法,均未提交新的证据。
上海一中院二审认为,罗晨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身份与李茜交往恋爱的行为,有违社会道义与公序良俗。李茜怀孕后才得知罗晨真实身份及婚姻状况,其精神上必然遭受巨大打击,罗晨的行为是李茜绝望自杀的诱发因素之一,对罗晨坠楼身亡有一定的原因力。
一审酌情确定罗晨赔偿李父母损失(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交通费)的30%,共计26万余元,并无不当。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