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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孩子谣言频发 警方总结“谣言通用模版”

发布时间:2015-07-07 06:09:03  |   来源:环球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侯雪圆
近期,有关北京各区县小孩被偷、被抢的消息屡屡刷爆微博、微信朋友圈。这些信息时间、地点、人物各要素齐备,并且都声明已是被警方证实的真实案例。

  当晚8时许,沈阳市公安局发布一条微博:近日,有网民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市某小学学生盈盈从学校返家途中,被一名戴墨镜和口罩的中年妇女欲强行带走,盈盈反抗后对方逃走才得以脱身的信息。经警方查明,此为虚假信息,近期在网上被篡改地名多地转发。随后,沈阳当地媒体采访了发布微信的账号编辑,编辑表示,自己此前在朋友圈看到过这条消息,只不过地点是在外地。因为这种消息的关注度很高,6月13日发布时,他就把外地的这个事件搬到了沈阳,地点改在了浑南。

  延展

  网络发谣言违法 网友需留心甄别

  网络编造传播抢孩子谣言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昨日,北青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民警,他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和《办理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解释》的相关规定,编造和传播网络谣言的,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网络上,根据其危害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程度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类似转发超过500次等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触及刑法处罚。

  “虽然说在实践中一般追究的都是谣言编造传播者的法律责任,但如果网民在发现自己转发的相关抢孩子的谣言已被官方辟谣,那么最好还是删除曾经的转发以免谣继续扩散造成更大的影响。”民警说。

  案例

  运营80余公众号 造谣“吸粉”月入20万

  “抢孩子”等网络谣言“搭乘”上微信公众平台,以新的形式造成了社会秩序的混乱。警方曾表示,通过吸引广告投放来牟利,是一些微信公号转发谣言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北青报记者此前采访过一个类似案例。福建漳州26岁青年吴某带领团队运营着80余个公众号,这些号所服务的人群遍布全国多个城市,每天生产的内容包括各种网络段子、惊悚的社会新闻以及谣言。他曾因为发布虚假信息而三次被实施行政拘留。他对媒体表示,自己靠运营这些账号而月入20万。

  来自北京某互联网公司的程先生,运营着一个拥有4万粉丝的公众号。他介绍了微信公众平台的广告盈利方式。“公号的广告收入是通过广告投放平台实现的,它在公号运营者和广告商之间搭建了一个桥梁,两边会根据一个公号的用户数量、阅读率等情况各自‘出价’。在这个平台上,什么级别的公号能赚取什么级别的广告收入,是有一个‘指导价’的,但具体数额还要双方再去协商。”

  程先生介绍道,拥有4万粉丝的一个公号,接一个头条图文(公号每日最多可发8条图文)的广告,收费标准是800元。而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福建漳州吴某运营的公众号也是按照粉丝数量定广告的价格。16万粉丝的公号,头条广告收费为2445元(二条、三条图文广告收费依次递减),同理,15万粉丝的号收费2250元、13万粉丝的号收费1950元、10万粉丝的公号收费1515元……在吴某的80余个公众号中,粉丝在10万以上的就有7个。

  所不同的是,他的广告投放并没有经过上述广告投放系统,而是在线下与广告商商议。这样不仅议价的余地更大,还省去了广告投放平台收取的费用。由于手中公号太过火爆,吴某和他的团队成员每天几乎坐在家中等广告商电话即可。

  作为业内人士,程先生表示目前80%的网络营销都是“虚假”的。“微信平台虽然设有举报系统,但它本身并不具有筛选、判断公号内容的义务。而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其实完全可以做到对这些不良信息进行管束。起码从技术上讲是可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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