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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之误:
家庭责任还是国家责任
“我们现在的养老还是强调家庭责任,没有解决养老由国家承担的主体责任。如果研究发达国家的经验就会发现,针对老人的服务应该是福利性的、社会性的,只有利用社会化的机制才能实现风险共担和代际补偿,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刘继同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的养老困境,最核心的议题就是要明确养老的责任归属。
专家们认为,中国不能再把养老的重点放在提供物质帮助上,现在已经到了机制创新的关口,特别是在保险制度设计、养老服务多元化和资金管理安排上。
刘继同结合母亲的案例说,在德国创立长期护理保险后,日本加以借鉴创办了介护保险,凡是45岁以上的人,无论男女,除了交养老保险外,还要交介护保险,到生病时就有专门的护理员提供服务。但是在国内,老人生病住院最难找的就是专业护理员,整个行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由于老龄人口大都受到慢性病的困扰,老年人最需要的是康复性医院。但在国内,除非是做手术或罹患重症,否则老年人很难等到住院治疗的机会。刘继同认为,中国不仅缺乏医养结合的机构,而且也缺少提供临终关怀的医院,因此加快医疗机构的多元化发展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刘继同说,很多人都认为养老保障是花钱的事,总是担心养老保险资金不足,其实只要在优化管理机制方面多下工夫,资金并不是问题。“社会保险原理是大数法则,当前国内实行的五大保险都是各自封闭运行,且单一保险都还没有实现省级统筹,不同的保险基金归不同部门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专家们指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养老模式上应该借鉴国际经验,比如与中华文化渊源很深的新加坡就利用税收优惠对奉行居家养老传统的家庭给予鼓励,凡是与老人合住的家庭都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而计税则是以家庭收入做标准,充分考虑家庭的收支需求,而非个人的收入水平。
王振认为,中国应效仿西方国家的做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养老医疗社会服务产业。他说,与其由政府出资办养老院,质量参差不齐,不如由政府补贴市场来建设养老机构和日间看护机构,而补贴的标准则取决于政府、社会以及老人、子女对这些机构运营质量的评级和监督。
刘继同说,现在居家养老条件跟不上,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养老服务跟不上。如果能在每个社区都培育一个多学科的养老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日间看护等服务,老年人在家就能住得安心。
养老保障并非一个“无底洞”,这是探索中国养老模式必须改变的一个认识上的误区,社会福利不仅商机无限,而且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都有深远的正面影响,这是受访专家和业界人士的共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