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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把入赘“招书”当结婚证拿到法庭要离婚

发布时间:2015-06-25 06:06:49  |   来源:中国青年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蒲怡然
法庭立案后经审理认为,“招书”协议内容在法律层面不被认可,原告祝荣与被告席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属同居关系,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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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立案后经审理认为,“招书”协议内容在法律层面不被认可,原告祝荣与被告席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双方属同居关系,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故席朋所交1万元押金祝荣应予返还。随后,经法院调解,祝荣退还席朋1万元押金,席朋自愿带上自身衣物回原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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