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等部门约谈“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明确指出该公司推出的“滴滴专车”业务,使用私家车和租赁车辆配备驾驶员,从事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输服务并按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运服务,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去年下半年来,各地对网络专车的监管动作不断。不过矛头都指向私家车,根源在于打击私家车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处罚或监管专车平台尚缺少法律支持。因为,专车平台不是开展汽车‘租赁业务’,也不提供‘客运服务’,只是信息发布的平台,现有法律并未对此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设置专项许可或监管。不过,卡住车源这一咽喉,最终还是会重创专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