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
井盖没有警示标识
庭审中,保洁员姚某也到庭作证。“那口化粪池上面有井盖,只是缺了一块砖,小孩就是从缺砖的地方掉下去的,井盖周围没有设置其他的警示标志。”姚某回忆称,当时孩子走向化粪池,她在后面大喊危险,让她回来,可小孩并未理睬。
对此,被告物资公司认为,保洁员姚某并未接受到孩子监护人的嘱托,没有监护责任。姚某发现小月出现在工厂区后让其回去找亲人,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对其进行告知,单位已经履行警示义务,只是因为小月年龄小,不能理解危险含义,其中有监护人的责任。
鉴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并未组织调解,随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