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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对方会羞于报警,他偷走枕头边的苹果
大约到了28日凌晨2点左右,小豪终于睡着了,一肚子闷气的小超想报复小豪。想到小豪可能顾及颜面不会向公安机关报案,小超在离开酒店房间时顺手把小豪一部放在枕头边的苹果6plus手机偷走了。
4月28日下午,小超接到小豪打来的电话,说手机里面的资料很重要,他要离开贵阳市了,他的手机价值6000元,他可以拿2000元钱给小超换回自己的手机。小超回了条短信:“我现在很忙在开会。”之后就关掉了手机。
看见小超如此绝情,4月29日,小豪向酒店所在辖区派出所报警。接到小豪的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当日立案。而当天17时许,小超带着盗窃的手机到派出所自首。 近日,检察机关作出处理意见:犯罪嫌疑人小超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小超系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退赃积极,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