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上写明是保管合同
法院判决儿媳还20万元
法官认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老王给儿媳小张的20万元,是赠与合同还是保管合同。双方签下的《收条》上,明确了这笔款项暂由小张保管,待她生完孩子后,作为抚养孩子的费用。但事后,小张并未跟小王生孩子,还有外遇,老王的确有权要求小张返还钱款。
据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小张返还老王20万元。
有收条,又有相关法条可依,这个案子很快就判决了,没有什么争议。钱江晚报记者几个月前刚当上妈妈,听完这个案子不住唏嘘。孩子本是爱情的结晶,怎能作为金钱交易?这一家人,经历了这么一场官司,还能一起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