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要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色胆包天:男子抢劫强奸独行女后要求女子做女朋友

发布时间:2015-05-13 10:42:30  |   来源:光明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顾晶
男子用衣服勒住女孩的脖子以其性命相要挟强迫女孩就范,作案手段令人发指。最厚颜无耻的是,男子多次强奸女生之后还劫走其身上的财物,并威胁女孩与他交往。

  得到这一信息,专案民警分析犯罪嫌疑人随口讲的个人信息可信度比较高,随即对此年龄段的人员进行排查,排查出符合体貌特征,有强奸、抢劫前科的重点人员6人。经受害者辨认,确定了其中一名重点人员朱某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两起强奸抢劫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周边群众传言此路段有“色狼”,晚上途经此路段的女子不敢独行。为尽快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早日抓获犯罪嫌疑人,专案民警对朱某海的社会关系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排查,并进行布控。

  5月8日,专案组民警悄然来到朱某海经常出没的米粉店三岔路口布控。9点左右,朱某海出现在专案民警视线范围内,分布四周的专案民警立即形成合围之势,并迅速靠近实施抓捕。朱某海发现情况不妙后拔腿就跑,民警一个箭步冲上前,一个干脆利落的锁喉摔将朱某海摔倒在地,并将其死死抱住。负隅顽抗的朱某海最终被合围民警控制。

  经审讯:朱某海,今年35岁,阳朔县阳朔镇人。在确凿证据面前,他对4月19日和5月6日强奸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另外两起强奸抢劫的犯罪案件(其中1起,受害人于5月11日晚报案)。

  民警经过进一步审理发现朱某海有多次犯罪前科:1999年因打架斗殴被行政拘留十五日;2007年因强奸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5年3月被释放。

  令人意外的是,朱某海2007年入狱,其犯罪便是在这条偏僻路上用相同手法对独行女子实施强奸抢劫,8年后,刚刚出狱仅一个月的他,不思悔改,故伎重施。这条路,记载了他累累罪行。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