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认为对方驾驶行为不当,双方发生了口角。在纠纷中,男子突然拿出一个小型喷罐,对着余先生的面部喷出一股不明液体。余先生顿时感到眼睛传来一阵灼痛,视线也变得模糊,几乎无法睁眼。据其分析,对方使用的可能是某种类似“辣椒水”喷雾。“幸好我戴着眼镜,不然可能更加严重。”
之后,男子迅速返回车内,并准备驾车离开。余先生试图阻止对方,结果腿部还被撞上。因为担心对方再有什么过激举动,余先生只得避到一旁。余先生表示,对方的行为“实在太霸道”,如果不是自己最终退让,可能后果还会更加严重。他随后拨打了电话报警。
梅苑派出所民警向记者证实,该所当晚确实接到报警,称双方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了纠纷。目前,余先生已在该所做了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