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亲友实情“引火烧身”
3月24日下午,警方得到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毒瘾发作,急需毒品解瘾。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朱立等人躲藏地点位于九江市庐峰小区的一处居民楼集结待命。当晚11时许,民警快步冲入朱立等人藏身的房内,将其抓获。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朱立系吸毒人员。被害人朱权系犯罪嫌疑人朱立的亲弟弟,为九江市某医院的管理人员,不忍见亲哥哥沉迷毒品,这才告知亲友实情,让亲友不要接济沉迷毒品的哥哥,没想到的是他的好心却引火上身。朱立并无经济来源,平时很大一部分的毒资都是从亲友处借来,朱权的“多嘴”让他断了毒资来源,于是他污蔑朱权与自己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数次纠缠及殴打弟弟朱权,要求朱权弥补其经济损失。
1月28日晚,朱立伙同黄某在朱权家附近蹲守,将正在家休息的朱权强行带走。当晚,朱立得手后返回将朱权车辆开走。朱立与其同伙将朱权带到某小区房内,限制其人身自由。期间,朱立殴打并恐吓朱权,“我这两个同伙是杀手,该赔偿给我的损失现在就赔偿。”朱权陷入恐惧,为求脱身,表示愿意弥补其损失,并写下10万元欠条。
涉嫌抢劫罪被批捕
在写给朱立的欠条中,朱权表示年前年后分别支付5万元。1月29日上午8时许,朱立要求朱权筹钱,朱权电话联系朋友,让朋友将3万元打入朱立同伙夏某的银行账户。在核实到款后,朱权被释放。事后朱权汇款2万元至该账户,希望拿回自己财物,遭到朱立拒绝。此后,夏某多次向朱权催讨剩余的5万元,称如果不支付,后果自负。
4月21日,警方以涉嫌绑架罪提请检方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立等人。4月28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朱立等人批捕。检方解释,绑架罪和抢劫罪都侵犯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是绑架罪既侵犯了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又对第三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了与敲诈勒索行为相类似的侵害,而抢劫罪只侵犯了被抢劫人的人身权利,并不涉及第三人的人身权利。本案中,被害人朱权的朋友给朱立等人打款是基于朋友关系而非被威逼、恐吓,因此被害人的朋友人身权利并未被侵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