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首页 > 要闻 > 社会民生 > 正文

18岁女留学生与男友吵架出走被强奸 800元嫖资还是证据

发布时间:2015-05-01 13:51:27  |   来源:中国台湾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蒲怡然
关于小莉收取800元的问题。双方对是否谈到价钱问题持不同意见。如果小莉为了报复男友或系自愿与孙某发生性行为,那么她不太可能提出要钱的请求。

  法院审理: 被害人说法更可信

  1男子乘人之危有主观故意

  对于孙某的辩解,法院审理后认为,首先,孙某从一开始就知道小莉是学生,且刚刚与男友发生争执。在小莉明确表示自己不是小姐后,还继续纠缠小莉,足以反映其一开始就有与小莉发生性行为的主观故意。其次,小莉当时刚刚与男朋友发生争执,在路边伤心哭泣时遇见孙某,其没有必要也不太可能做出于寒冷的冬夜在路边与陌生人发生性关系。正因为当时小莉的状态是恍惚的,她防御心理有所降低,反抗力度较小,小莉的行为是违背其意志的。

  2为报复男友不太可能收钱

  关于小莉收取800元的问题。双方对是否谈到价钱问题持不同意见。如果小莉为了报复男友或系自愿与孙某发生性行为,那么她不太可能提出要钱的请求。孙某把钱给小莉,反映其想弥补错误的心理。而小莉提出其收取800元钱,是为了保存证据的说法较为可信。

  3反抗不强烈说明为了保命

  关于小莉未在第一时间呼救和报警的问题。小莉刚刚年满十八周岁,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求学,其必须首先保证生命安全了,才能保证其他权益,故其未选择强烈反抗和第一时间报警符合常理。法院于是以强奸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

非遗江苏
人文江苏
出行指南针
智慧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