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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当事人滥用诉权浪费资源
据浦东法院民一庭顾丹丹统计,2014年判决的1145起案件,劳动者完全或部分胜诉792起,占69.17%;劳动者败诉353起,占30.83%。劳动者败诉原因集中在证据缺失、时效经过、诉请不切实际等方面;用人单位败诉则主要由于制度与用工不规范。
“与这些显性问题相比,有三类隐性问题,可能更需要引起注意。”顾丹丹说。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采用“迂回”方式,如:女职工因怀孕身体不适就医,医院开具病假单,用人单位将病假冲抵年休假,或认定请假手续不符合规章制度规定,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对工作中的轻微过失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以保护“三期”女职工为由,变更工作岗位,变相降职降薪等。
童蕾法官则在案件中发现一些“生病”的病假单,主要有四类:一是病假单虚假,如从网络渠道购买病假单,伪造疾病证明专用章;二是病假单瑕疵,存在涂改、倒开等表面瑕疵;三是开具流程瑕疵,如未按医院正常流程挂号就医,而是通过朋友问诊后开出病假单;四是不提供原件,包括病假单原件、就诊记录及医疗费发票原件等。
据统计,2014年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因病假单不规范导致双方发生工资支付甚至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的为24起。
此外,俞波还特别指出,部分当事人滥用诉权,是劳动争议案件中的“隐疾”,不仅影响了裁判的权威性,也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