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证明”就像我们的影子一样,从未离开过。出生时需要准生证;上学时,天天要跟数学证明题搏斗;结婚要开单位证明;哪怕有一天离开了这个世界,如果没有死亡证明,连火葬场都拒绝接收。
“证明”一词,现代汉语词典里的解释是:用可靠的材料来表明或断定人或事物的真实性。很显然,解释中的关键是“可靠的材料”。笔者承认,有些证明是必须的,因为需要“可靠的材料”来佐证。但是,多数奇葩证明纯属多余,比如陈先生遇到的难题。
正当陈先生绞尽脑汁想办法证明“他妈是他妈”时,有人给他出主意了,只要给旅行社钱就能轻松过关。果不其然,陈先生掏了60元后,终于解决了他的母子关系问题。
陈先生可以高高兴兴地出国了,但他留给我们的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如果花钱就不需要去证明“他妈就是他妈了”,那这样的证明还真实可靠吗?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大家也许还记得郭冬临在春晚表演的一个小品,里面有一句精彩的台词:用谎言去验证谎言,得到的一定是谎言。同样,花钱就能买到的“证明”,谁来证明它的真实性呢。一旦将“证明”货币化,这样的“证明”不要也罢。
其实,形形色色的奇葩证明背后,掩藏着很多公开的“秘密”。
首先是“证明”背后的利益链条。想开证明,要么花钱,要么搭人情。如此恶性循环,就给开证明的人和单位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空间。
其次是怕担责任。“证明”无处不在,是因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推卸责任。“部门A说需要部门B的证明,而部门B说没有部门A的证明我用什么来证明”。脑子稍微不清楚,往往就陷入了他们人为制造的迷宫里。
最后是相关管理部门的懒政思维。眼下的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可他们却懒得去尝试用数字化的手段为民服务。将个人信息等数据上网实现各部门共享,这早已不是难事。信息上网,就可以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邓小平早就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凡是用科技能搞定的问题,就不要人为的去越俎代庖了。
眼下,中央再三要求简政放权,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证明”过多过滥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