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患儿均用化名)
河南新农合大病保险“三个机制”(链接)
2014年,河南全面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和即时结报,基本建立起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新农合大病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
一是建立差异化筹集机制,尽可能增强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坚持“多受益、多缴费”原则。二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切实调动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并参与补偿监管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多方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