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延长春节假期,是基于对传统习俗的尊重,这样的诉求还有其正当性;如果只是将其作为解决带薪休假不足的替代方案,这样的提议则有失偏颇。所以尽管近来年,延长假期的讨论方兴未艾,国家层面也做出了各种调整,然而始终无以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从政府到公众都需要正视真正的问题所在,不能纠结于如何放假或者延长假期的细节上来,而在如何保障带薪休假权利,形成更统一的共识,并落实更为有力的举措。
直面问题和矛盾,才是得出化解之道的基础,回避则只能事倍功半。春节假期延至元宵有违常识,而其却有强大的民意基础,一方面佐证社会成熟度还有待提高,社会的理性程度也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则表明,社会治理的失灵和走偏,使得权利缺乏足够的保障,从而才有了剑走偏锋的选择。对此,一则,要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让公众的法定权利获得真正的保障;二则,要提高公众的分析、判断现象的能力,使之成为更有促进力强大力量。当民意不再存在常识性欠缺,也就意味着民间社会更加成熟,从而推动公共管理优化和提升,“春节假期延至元宵”才不会成为民意的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