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有精神病
将钱撕毁
李某在公安机关交代,他经常骑自行车出行,与被害人相撞后,以对方撞了他为由,向对方索要钱财去看病,如果对方不直接给钱,便对对方实施威胁、殴打,一般都能要到钱。同样的行为有很多次,但具体有多少次,在何时何地,他已经记不清了。
由于大多数受害者选择的是“私了”、没有报案,东城警方曾于2012年7月在媒体上征求线索,称无业男子李某以骑自行车在路边碰瓷的方式,涉嫌诈骗50余名车主。随后警方又接到了不少事主的报案。
在法庭上,李某为自己辩称,他脑子不好,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但都是别人逆行撞的自己。
李某的辩护律师称,李某患有精神疾病,病理作用对案件的发生具有较大作用。他得到的钱财也没有花费和挥霍,而是撕毁了。李某符合诈骗罪的罪名,是被害人误认为伤害了被告人而交出财物的。一些事实无其他证据相佐证,不能完全采信等等,请求法院以诈骗罪对李某定罪并对其从轻处罚。
李某的父亲则称,李某出行时有遵守交通法规的潜意识,一般都是别人逆行与李某相撞的,没有事先预谋。部分案件是警官和派出所解决过的,在警察通知家属之后,也对被害人进行过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