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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万拍下保时捷后“爽约”江苏竞拍者被罚5000元

发布时间:2015-10-14 07:58:12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陶正超 李昌桂  |   责任编辑:赵伟
 江苏法院面对十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日益加剧的办案压力,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针对各种妨害诉讼行为,公开发布加大惩处力度,强化司法保障。

  江苏法院加大惩处力度清除妨害审判执行工作“路障”

  中国网·江苏讯 日前,江苏省高院公开发布加大惩处力度,强化司法保障,维护审判秩序的典型案例。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针对被告人哭闹喊叫,扬言自杀,致使庭审中断的妨害诉讼行为,审判长经请示院长批准,宣布对其实施逮捕……这是江苏法院清除妨害审判执行工作“路障”中的一幕。

  据介绍,截止1至9月30日,江苏法院収案127万余件,同比增长14.26%。

  江苏法院面对十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日益加剧的办案压力,抓紧时间,集中力量,办好案件,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针对各种妨害诉讼行为,公开发布加大惩处力度,强化司法保障,维护审判秩序的典型案例引发广泛关注。

  无锡宜兴法院:76万拍下保时捷后“爽约”,竞拍者被罚5000元

  2014年底,一辆保时捷纳美拉型轿车因涉案被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查封。经评估后,该院通过司法网拍平台在淘宝网进行公开拍卖。

  最终,来自黑龙江的于某以76万元的最高价竞得拍品。但之后于某“爽约”,除参拍时缴纳的5万元保证金,其本人未到法院缴纳余款、办理手续。

  其间,法院多次催促,但于某一直拖延拒交。根据司法拍卖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宜兴法院再次将该汽车进行拍卖,并以76万元成交。

  由于两次拍卖价格没有差价,法院退回于某5万元的保证金,但因其行为阻碍司法拍卖,宜兴法院今年5月依法对于某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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