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江苏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从2015年7月1日至8月14日,洪泽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为本县境内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以及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企业等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对近期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经营方式或规模重大调整、关停并转、异地搬迁等情况;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以及2014年度书面审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将进行逐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