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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法院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9 15:06:35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李昌桂 周立虎   |   责任编辑:刘娟
法官每次收到未成年犯罪案件,都认真仔细阅卷,全面了解案情,特别是注意从案卷材料中发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找准“感化点”。庭审中,法官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方式。

  中国网江苏频道讯 近年来,江苏盐城市阜宁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坚持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作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温情审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去年,江苏阜宁法院少年审判庭被省高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

  据了解,2014年以来,江苏阜宁法院少年审判庭共审结各类案件514件,其中少年刑事案件25件42人、少年民事案件33件。在审判实践中,他们努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原则,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成年人实施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则严厉打击。

  法官每次收到未成年犯罪案件,都认真仔细阅卷,全面了解案情,特别是注意从案卷材料中发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找准“感化点”。

  随后,不辞辛劳深入进行家访或走访邻居,详细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成员状况、家庭地位、与家庭成员的感情、分析未成年人失足原因,动员家长、学校、社区配合做好教育、感化工作。

  庭审中,法官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方式,问询时,语气平和,耐心疏导,从感情上接近,让少年被告人自觉接受审判,向正确方向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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