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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陶庄镇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

发布时间:2023-09-12 09:14:17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顾旭升  |   责任编辑:DH010
持续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注重学习并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使应急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安全成为大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持续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体系,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9月11日上午,兴化市陶庄镇举办《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动员部署会。

兴化市陶庄镇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

  会议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书东主持,兴化市应急管理局陈美元参加活动并作动员讲话,他指出深入宣传贯彻《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持续开展主题宣讲活动,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注重学习并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使应急管理和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让安全成为大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扬州高朋律师事务所嵇婧律师就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专题宣讲。嵇律师从《条例》的修订背景及意义、《条例》修订的总体情况、《条例》修订的特点和重点内容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四个方面为镇村干部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

  活动还邀请高朋(泰州)律师事务所王玉柳律师就新《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专题宣讲。宣讲主要从修订背景、条例亮点、修订内容及释义、相关要求等四个方面入手,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危险作业等内容深入剖析,让与会人员接受一堂深刻的安全教育课,明晰了自身工作职责,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兴化市陶庄镇开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暨”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会

  党委副书记、镇长王书东就《江苏省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宣、“中秋、国庆”期间安全防范以及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王镇长要求:

  一、企业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负责人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七个带头”:带头研究推进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带头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排查整治、带头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带头建立健全安全管控机制、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排查整治,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确保企业安全。

  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单位部门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依然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做好“两节”和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全体机关干部、一办七局一中心,中心校、卫生院、派出所、水利站、兽医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急管理局全体人员、消防工作站全体人员、各村 (居) 党组织书记、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活动。(图文/顾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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