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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兴市多措并举实现“综合执法一队伍”

发布时间:2020-12-06 16:51:00  |   来源:中国网·美丽泰州  |   作者:黄薇  |   责任编辑:DH020
为积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江苏省泰兴市多措并举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综合执法一队伍”,全力以赴推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工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为积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江苏省泰兴市多措并举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综合执法一队伍”,全力以赴推动基层“三整合”改革工作。

  一、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为重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整合乡镇(街道)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设为乡镇(街道)职能机构,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通过资源下沉,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不少于4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及相应执法装备,并且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辅助人员。市各有关部门权力下放后,不断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沟通协调,真正做到“谁移交、谁指导”。

  三、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对专业性较强、执法要求较高的执法行为,采取“镇(街)呼、市应”的方式,由市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开展执法工作,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形成协调指挥顺畅、管理高效的执法体系,切实解决了执法过程中的职责脱节、效率不高等问题。

  四、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完善“依据权责清单追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信用承诺、联合惩戒”“重大风险监测防控”“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等全流程公开。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建立健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街道)业务指导和案件移送协作机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黄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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