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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首月接到66起报警

发布时间:2015-02-11 10:44:17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陶维洲  |   责任编辑:叶露
规定实施一个月,南京共接到违规燃放警情6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3.5%。元旦三天,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14000余人次,主动发现和接受群众举报违规燃放行为35起。

  今年元旦起,《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简称“规定”)正式施行。一个多月过去了,效果如何?昨天,南京市人大举行“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主题是“再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据统计,规定实施一个月,南京共接到违规燃放警情6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3.5%。元旦期间PM2.5浓度较去年下降53.6%。春节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巡查整治,重点突出除夕、初一、初四20时至初五、正月十四20时至正月十五等重点日子的巡查。

  “禁放令”执行如何?

  接到66起报警 执法查处23起

  规定明确,扩大后的禁放范围包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尧化、迈皋桥、马群、燕子矶、仙林街道,江宁区东山街道、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浦口区江浦、泰山、顶山、沿江街道,六合区长芦、大厂街道,这些地区为常年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南京市禁放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士宁介绍,2014年12月31日晚上,全市一半以上警力上街上岗巡逻执法。元旦三天,全市共出动执法巡查力量14000余人次,主动发现和接受群众举报违规燃放行为35起,行政处罚13起。收缴烟花爆竹342箱,收缴“孔明灯”420只。

  “规定实施以来,违规燃放行为大幅度减少。”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人口管理大队教导员梁珺介绍,从1月1日到2月1日,整整一个月,南京全市接报违规燃放警情6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3.5%。执法查处率也大幅度上升。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案件23起,同比上升91%。“目前,社会面基本无违规燃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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