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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无房职工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遇尴尬 证无房难倒众人

发布时间:2015-06-09 15:57:08  |   来源:中国江苏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夏楠
6月1日起,南京无房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谁也没想到,落地执行过程中,如何证明自己“无房”难倒不少人。

  6月1日起,南京开始执行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利民新规,无房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谁也没想到,落地执行过程中,如何证明自己“无房”难倒不少人。

  为求一张函,前后跑五趟

  昨天上午,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市民韩先生赶来办理“住房信息查询函”。凭着这份函,他才能到房管部门开出“无房证明”,再到银行申办相关业务。

  今年6月1日起,南京开始执行三部委新政,一时令不少租房人欣喜。不过,连日来申请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人们却发现,政策居然“悬空”了——在去南京市房产档案馆开无房证明时,他们被告知针对市民的业务主要有两项:一是查询个人名下房产套数,二是开具首套房证明,“无房证明”不在个人业务之列。利民新政立时陷入执行尴尬。

  由于申请者反映强烈,8日起,当地终于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住房信息查询函”,让申请人凭函到房产部门开“无房证明”了,但程序仍较繁琐。“办到这个函真不容易。上周二来过一趟,当时没有办成,今天再来。政策很好,但是为了享受这个政策却跑来跑去,太麻烦,算过了,前后不下5趟。”韩先生告诉记者。

  “一天下来,开具了近200份个人住房信息查询函。”昨天下午4点半,记者联系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处一位姓祁的负责人时,她表示,这两天公积金和房产两个部门已在对接信息联网事宜,一旦联网,申请人直接去公积金缴存银行就可办理相关业务。

  “为何不事先联好网?是因为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不好打破吗?”对记者这一问题,她只给出了模糊的回答:“并不完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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