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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诚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门市北湖轩项目施工期间发生重伤害事故 造成3人死亡

发布时间:2019-05-24 14:44:25  |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者:沈洁  |   责任编辑:DH020
湖北诚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天门市北湖轩项目施工期间,于2018年10月4日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20万元。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湖北诚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门市北湖轩项目施工期间发生重伤害事故 造成3人死亡

湖北诚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门市北湖轩项目施工期间发生重伤害事故 造成3人死亡

图片来自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5月23日发布的《湖北省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鄂建罚字〔2019〕19号显示:

湖北诚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你公司在天门市北湖轩项目施工期间,于2018年10月4日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20万元。根据天门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天门市天门北湖置业有限公司北湖轩1#楼建筑工地“10.4”较大建筑施工事故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认定你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四十条第一款:“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发生较大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至90日”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90天的处罚,起始时间从本决定送达之日起计算。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之内向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执法机关(组织)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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