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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港新区要求党员干部远离非法金融

发布时间:2018-09-17 14:13:01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方津金  |   责任编辑:许蓉
近日,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纪工委组织全体区村干部学习《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维护政治、经济和社会

  近日,海门市海门港新区纪工委组织全体区村干部学习《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维护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维护正常金融秩序。

  根据要求,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是一种违纪违法行为”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行为,带头遵纪守法,不从事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活动,并积极发挥舆论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

  为此,海门港新区加强自查自纠和监督管理,要求全体区村干部进行自查,并签订《党员干部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个人承诺书》。通过学习、宣传、自身带动等方式,向新区各村居、各部门的党员干部做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公职人员面对“非法金融”的遵纪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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